
■ 记者 汪 晓 通讯员 马 超 肖梓雯
男子酒吧蹦迪却酒后耍起“酒疯”,借着酒劲调戏舞池女子,女子男友小陈见状出手数人发生肢体冲突,并致小陈受伤。日前,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3名男子以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舞池调戏他人女友
20岁的张某在上海一家美发店里工作。今年2月的一天晚上,张某与老乡兼同事谢某、高某等在家中聚会, 席间喝了半箱啤酒,但并未尽兴。 随后,数人转场至徐汇某酒吧。 数杯洋酒下肚,张某不胜酒力意识开始模糊。 舞池蹦迪期间,张某看到一女子身材姣好,舞姿曼妙。醉意上头的他上前纠缠、拉扯,导致女子倒地。 女子男友小陈见状上前与张某起了冲突, 张某的朋友看到后也过去帮忙,双方继而发生肢体冲突。
酒吧门口发生混战
双方被酒吧工作人员劝阻离开, 醉酒的张某被酒吧保安抬出。当张某几人走到酒吧门口的马路边准备离开时,又碰巧遇上该女子及其男友,双方再次发生口角。
女子气不过,拨打了报警电话,拦住张某等人不让其离开。 因被阻止离开,醉酒的张某一拳击中了小陈面部, 双方扭打起来。张某的朋友谢某与高某随即加入了这场斗殴, 三人分别拳击小陈头面部造成其受伤。经鉴定,小陈构成轻微伤。在派出所醒酒后,张某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张某、高某、 谢某在公共场所聚众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鉴于被告人张某、高某、谢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具体作用及起因等,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