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5.关于“附海舶归”的分析
为了稳定人心和秩序,元廷非常注意安抚新附军。至元三十年(1293年)规定:身死新附军若无兄弟子男, 则寡妇及年老、残疾等人可免于承担军役,收系为民。 大德二一年(1307年)规定新附军人遗孀若“有守节老病不能自存者”,可按月支取口粮,由官府养赡。
对“戍海南”等艰苦岗位的会有优待,如延祐七年(1320年)规定,广海、福建等地戍守的新附军人,除常例外,每名给布一匹。 对身死军人及其家属,延祐七年明确,身死军人家属可凭公文在本处官府支取中统钞25两,作为坟瘞钱,“侯有同乡军人回还,就将骸骨送至其家。 ”
如此:于公,新附军人的寡妇黄道婆, 去除军籍“收系为民”,“不肯崖州老”,要千里护送丈夫骸骨回乡; 于私,“宋五”戍海南30多年、历数次大战,与海运万户张文虎又有同乡之谊。黄道婆能够“附海舶归”,是合情合理的。
四、结论
黄道婆(1245-约1310或1315年),原名黄四娘,上海乌泥泾(今华泾镇东湾村)人,嫁“宋五”为妻,15岁左右(约1260年)随丈夫卫戍海南,驻地崖州。 因“宋五”薪资不足家用,黄道婆与“熟黎”刻苦学习“织贝”技术以谋生。 1294年,忽必烈去世,元成宗即位后大赦天下。 回乡在即,“宋五”却亡故。 黄道婆皈依佛门,又以亡故新附军士遗孀的身份,元贞间(1295-1297年)跟随海船回归家乡乌泥泾。
重回乌泾万事非,同来何事不同归。 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这怕是宋黄两人最真实的写照。这两位微不足道的小人物, 裹挟在时代的巨浪之中,前路茫茫,无从知晓。他们身处远离故乡乌泥泾数千里之外的崖州,在那个战乱频仍、动荡不安的年代里,彼此依靠,犹如尘世中的两粒微尘。 然而,谁又能预料到,这位平凡而又勇敢无畏的江南女子,竟会以她非凡的革新精神和无私的奉献,改写历史的篇章,引领了一场影响深远“棉花革命”。 她的努力,不仅使自己的故乡成为了棉纺织业的中心,更为上海乃至整个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石。她的贡献,改变了中国乃至世界的衣着习惯,温暖了人类长达700年的时光。(全文完)

黄道婆为何去海南? 又为何回上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