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4年10月1日,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为迎接国庆节到来,桂花苑副刊特开设“我与共和国共成长”专栏,向社会征文。
本期起,陆续刊载其中一些佳作,以飨读者。
我儿时记得第一个最重要最有分量的词是“守法”。
我第一次听到的法律是《婚姻法》。
195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实施的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颁布时间比1954年《宪法》还要早4年。 说来也有点“八卦”:那时我已有点懂事了,乡下亲戚到我家来做戏客,就会指着我说,蒋荣的亲爹娘正好赶上了新社会有了《婚姻法》, 自由恋爱自主婚姻生下了他。 不像以前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进入洞房掀开红盖布,才知道新娘子模样。新娘子也不知老公的高矮、胖瘦、年龄,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我差点踩到法律红线可能导致万劫不复的是在1984年4月。那时我还住在裕德路老屋,因我老妈和一邻居发生纠纷不幸身亡(1984年4月27日的《上海工人报》以《陶某恶言伤人致使两老丧命》 作了报道),我和从绍兴赶来的亲戚商量着要在大殓前对当事人一家进行过激行为,以达到“以牙还牙”的目的。就在事态将要恶化前,街道里弄领导和法律界人士一起向我伸出了法律援助之手。他们用法律知识对我进行了耐心的开导和劝告,严肃地指出,如果采取过激行为, 我就将触犯法律, 我和我一家就会因此受到更大的伤害。 他们帮我分析这起事件, 并告诉我可以民事诉讼来讨回公道。
一场风波平息后,这段刻骨铭心的经历带给了我深深的思考:人生与法,法与人生,两者须臾不能离啊。 从此,我开始在工作之余关心法律, 走上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生之路。
第一次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是1985年4月起我在上海市电视中专求学期间。 因为电视中专是学历教育, 恰好我国第一次全民普法教育开始实施,于是课程中就包括了《法学概论》等好几门法律专修课。学校请来了政法学院最好的法学老师为我们在职学生授课。 我如饥似渴地学习,效果是明显的,不仅法律课程全优, 而且还被评为“首届上海市电视中专优秀毕业生”。 此后,我又参加了复旦大学自学考试, 取得了四张法律知识的单科结业证书。在1987年3月上海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和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我与法律》的征文活动中, 我荣幸地获得了三等奖。 从此,我更加关注法律,相继学习了《宪法》《刑法》 等法律、法规中最基本内容,并且用于指导自己的工作与生活。 在我从1985年担任单位中层干部的二十多年里, 包括二次参与单位经济案件的前期工作,我都应用学到的基本法律知识, 一次又一次正确处理了一些复杂的问题。
十八大以后,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新时代。 此后,随着《民法典》等一系列重大法律法规的颁布修改和实施,我国的法律系统越来越完善。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虽已到了古稀之年,但我仍然在“与法偕行”,不仅还在努力学法,做到懂法守法,而且还运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和社会生活的经验积累,努力做好五年任期的上海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特别关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16项公益诉讼项目,提供线索和配合相关检察院做好公益诉讼的人民监督员履职工作,为建设一个真正意义上公正公平的法治社会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与法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