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之年的陆奶奶拿到数百万元拆迁补偿款后,成了保健品推销员杨某某、董某某眼中的“肥肉”。 经过频繁登门嘘寒问暖、送上一些小东西拉近感情,两人获取老人信任,先后以各种手段骗走老人约25万元。
据调查,杨某某、董某某是保健品推销员, 在一次保健品推销活动中认识了陆奶奶。 陆奶奶经常花费大量金钱购买各类保健品, 于是二人经常向她推销, 一来二去便熟络了起来。 在接触过程中,杨某某、董某某得知陆奶奶的房屋拆迁了,手握数百万元的补偿款, 独自一人居住,是个“大客户”,渐渐不仅仅满足于向她推销保健品, 而是萌发了骗取钱财的邪念。
之后, 二人开始对陆奶奶嘘寒问暖,频繁买东西上门关心探望,渐渐取得她的信任。 在陆奶奶放下防备之心后, 杨某某谎称能为陆奶奶投资理财并许诺她高额投资回报。起初,陆奶奶并不愿意,但是杨某某不断地劝说,提出可以以“借款”形式将钱交给杨某某投资, 还写好了“借条”并签字按印,陆奶奶才同意了此事。于是,杨某某先后通过带陆奶奶去银行取现、手机银行转账、二维码收款等方式, 总共从她这拿走20余万元。 同时, 董某某向陆奶奶“卖惨”,称家里人生病开刀欠了债,向陆奶奶“借钱”还债。
两人名“借”实“骗”,在讯问中,都坦白称自己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陆奶奶年纪大了, 可能拖着拖着她就忘了甚至去世了, 自然也就不用还钱了……正如他们所料, 陆奶奶确实因为年事已高、记忆不好,对自己究竟被“借”走多少钱,始终也搞不清楚。直到子女来看望陆奶奶,发现她在密切接触保健品推销人员期间,银行账户被频繁操作大额转账,账户内存款显著减少, 房间里则堆满了各种号称具有神奇疗效的保健品,赶紧报警。
经查,杨某某骗取被害人20余万元,现已部分退赔,董某某骗取被害人4万余元, 现已全部退赔。 近日,经杨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浦区法院分别判处杨某某和董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8个月, 董某某缓刑一年, 两人分别并处罚金5万元和8000元。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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