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稳妥有序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统一部署,根据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 调整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 现将调整后的活动规则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10月13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按照“个人消费者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获取资格”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 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可按规定提交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申请。 未经公证摇号取得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其补贴申请不予受理。
二、位置信息定位在上海,且所购新车已取得我市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的个人消费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商务”“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参加报名摇号, 获取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资格。 获取补贴资格的消费者,应当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或通过“上海商务”“上海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指定平台提交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 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 应当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充提供相关信息。 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受理。 参加报名摇号和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应为同一人(同一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三、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轮报名。第一轮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5日至2025年10月27日。 后续每轮报名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每轮报名时间截止后, 本轮个人消费者报名信息将提供至第三方公证机构, 由第三方公证机构限额摇号抽取中签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可通过原报名渠道查询中签结果。
四、自2025年10月13日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所购新车应当在上海市进行注册登记。
五、个人消费者2025年10月12日前(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购买新车的,申请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按本公告调整前政策执行。
2025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问答
问: 本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调整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答: 我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主要涉及以下两方面调整:一是关于补贴申请方式调整。自2025年10月13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按照“个人消费者报名、公证摇号、中签获取资格”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活动。 二是关于报废更新补贴申领新增限定条件。 自2025年10月13日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并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 所购新车应当在上海市进行注册登记。
问:10月12日前取得了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但未提交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的个人消费者, 需要参与摇号吗?
答:不需要参与摇号。若个人消费者在2025年10月12日前取得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直接在补贴申请截止日(2026年1月10日)前按规定提交补贴申请。
问: 是否可同时报名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格?
答:不可以。 每次报名仅限申请汽车报废更新或者置换更新补贴资格, 不能同时申请上述两项补贴资格。 (来源:上海商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