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新华
2022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和“建设新徐汇、再造新徐汇”目标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一、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学理论悟原理,不断筑牢思想政治根基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 常委会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传达,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 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二)抗疫情见行动,特殊时期彰显特别担当
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防疫防控的总要求, 在2022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吃劲的阶段,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第一时间向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凝心聚力、共克时艰的倡议,坚决做到党的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的工作重心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常委会对在抗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7家代表单位和70位区、镇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表彰,以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为徐汇发展更好凝聚前进力量。
(三)讲政治顾大局,围绕中心任务同频共振
常委会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的意见》要求,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联系沟通,与全区中心大局同频共振,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 主动接受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着力将党委要求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际效能。 区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人大工作,对人大报送的材料都有批复,据统计,一年来区委书记亲自批示67件。
(四)抓开局起好步,一以贯之推进自身建设
常委会按照建设“四个机关”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从提升政治意识、充分发扬民主、强化法治保障、发挥主体作用等4个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区人大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在区委的大力支持下, 设立区人大常委会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积极探索科技园区人大工作,做到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
二、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努力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
(一)完善议事程序规范,健全民主工作机制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运行机制,直接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的发挥。 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下,启动对《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工作,并提请大会审议。 修订过程中,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征求包括全体人大代表在内的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突出严谨规范、务实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保证代表通过法定的途径、渠道、方式和程序全过程参与人大工作,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城市治理效能。
(二)深化基层立法实践,讲好民主立法故事
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田林街道等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收集制度,扩大立法信息采集点覆盖面,突出基层立法联系点“根”在基层、“基”在制度、“魂”在民意的鲜明特色。 充分发挥区域内高校、律所等专业法治资源作用,为联系点“充值赋能”,通过法律解读、专业咨询等方式更好地把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语言,推动立法联系点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完善修法拓展。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推进民主科学决策
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 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常委会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地方组织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围绕城市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执行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
(四)依法选好市人大代表,保障民主选举权利
在市委和区委领导下,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突出政治标准、严把资格条件、坚持优化结构,充分体现党组织对人选推荐提名的主导权,把好代表候选人“入口关”。
三、加强工作机关建设,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一)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常委会结合“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聚焦区域经济“关键点”“增长极”, 深入走访重点企业200余家, 倾听企业困难和需求并及时报告区委,延伸监督和服务触角,助力抢抓先机、保持领先。 听取关于落实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实施方案的专项报告,督促相关部门贯彻国务院、上海市和本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加快留抵退税、房租减免等助企纾困政策兑付进度,为企业提供急需资金支持,也为市场重振增添信心。
(二)紧抓城区形态功能提升,为人民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常委会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围绕区委“建设新徐汇、再造新徐汇”就是为百姓谋福祉的要求,开展“三旧”变“三新”老旧小区再提升工作专题询问,以人民群众的感受度为标尺,多次组织实地视察,推进城市更新攻坚行动。 监督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筹措, 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新市民、年轻人对美好居住条件的向往。
(三)紧盯司法公平正义底线,用法治手段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常委会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新要求,组织代表走进法院,调研商事案件审理情况,听取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代表、律师的意见, 充分运用法院审判职能和发布司法建议等举措, 加大司法服务保障的力度和精准度。 针对代表反映集中的人少案多、网上立案难等问题,支持法院逐步增加在线立案数量,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四)紧贴群众所思所愿,以儿女之心、儿女之情化解急难愁盼
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超大城市安全新要求,围绕危化、燃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小区群租等重点领域,开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落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筑牢城区安全防线。
四、增强代表机关活力,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一)深化代表工作参与,拓展民意收集反映渠道
换届之后,常委会进一步深化与代表之间、市区代表之间、代表与选民之间的“三联系”制度,组织市、区人大代表155人次参与信访接待, 一年来共走访市、区人大代表280余人次,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持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支持代表通过参加专题座谈会、 联系社区、接待选民、视察调研、人民建议征集等多种渠道,更加深入地了解区情区政和收集社情民意,并通过法定途径反映上来。
(二)积极做好服务保障,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常委会以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综合能力为切入点, 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区委书记曹立强同志给全体代表上党课, 切实增强代表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 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代表履职培训,加强新老代表间学习交流,促进代表提高政治站位、熟悉法律政策、掌握履职方法、强化群众意识。
(三)做实代表履职平台,促进工作提质增能
依托“家、站、点”平台,在推动代表深入社区、深入选民、认真履职的同时,积极深化全区340个“家、站、点”平台规范化建设,当好“连心桥”,进一步使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深入人心、枝繁叶茂。 注重以“评”提“效”,在市人大对全市“家、站、点”绩效评价中,徐汇共有3个家、6个站、4个点获评优秀。
(四)提升代表建议质量,凝聚合力回应期盼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87件,涵盖区域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城市治理等方面内容,交出了一份份精彩而又沉甸甸的“民呼我应”答卷。常委会进一步健全代表建议督办机制,重点抓好代表建议办理“三个关”:一是把好基础关,强化业务工作培训,持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二是把好内容关,全过程汇集民意,擦亮代表建议“人民底色”。 三是把好督办关,切实推动改进工作,确保代表建议落地见效。
2023年的主要任务
一是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上深化新思考。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个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方位公开,将监督议题、审议意见、整改情况、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等情况向社会公开,用群众熟悉的语言讲好人大故事、 宣传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畅通联系渠道,开辟线上代表工作“家站点”, 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网上意见征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同时不断健全回应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对立法、监督工作的需求。
二是在提升人大监督实效上作出新探索。 在区委领导下, 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稳定就业、食品安全、旧住房改造等事关发展和民生领域的重点工作,找准议题、把握方向。 进一步强化制度化安排,落实“一周一联系”制度,加强与对口联系街镇、委办局的沟通;落实“半年一视察”制度,聚焦宪法法律、区委决策和群众关切,组织代表专题视察, 引导广大代表增强监督调研的全面性,从制度、政策角度看问题、提建议。
三是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上迈出新步伐。建立“一年一访谈”制度,引导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紧盯发展所向、人民所需,围绕中央和市委、区委重要决策部署落实靶向发力。 以居委会设置调整为契机,积极发挥代表“家、站、点”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作用,方便代表更加直接、更加密切、更加有效地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能够第一时间找到代表。
四是在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上力求新提升。 按照新修订的《上海市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提高议事质量和运行效率。 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调研、出席会议、审议发言等履职机制,进一步规范常委会审议意见的交办、 督办、反馈等环节,健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联系走访、专题视察、工作报告等常委会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