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各地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为加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预防和避免职业性中暑的发生,保障广大劳动者健康权益,特发布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作业健康风险提示。
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基本概念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 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如金属冶炼、 金属铸造、纺织印染、玻璃制造等。
高温天气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如野外考察、露天装卸、建筑施工、环卫作业、巡线巡检等。
中暑及症状
中暑,是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电解质代谢紊乱、 有效循环血量减少而引起的一种以体温升高和(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和(或)心血管功能障碍等为主要表现的急性全身性疾病,严重时可导致死亡。
按照《职业性中暑的诊断》(GBZ41-2019),职业性中暑包括热痉挛、热衰竭和热射病三种类型。
1. 热痉挛。 在高温环境下从事体力劳动或体力活动,大量出汗后出现短暂、间歇发作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多见于四肢肌肉、咀嚼肌及腹肌,尤以腓肠肌为著,呈对称性;体温一般正常。
2. 热衰竭。 在高温环境下从事体力劳动或体力活动, 出现以血容量不足为特征的一组临床综合征,如多汗、皮肤湿冷、面色苍白、恶心、头晕、心率明显增加、低血压、少尿,体温常升高但不超过40℃,可伴有眩晕、晕厥,部分患者早期仅出现体温升高。 实验室检查可见血细胞比容增高、高钠血症、氮质血症。
3.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 在高温环境下从事体力劳动或体力活动,出现以体温明显增高及意识障碍为主的临床表现,表现为皮肤干热,无汗,体温高达40℃及以上,出现谵妄、昏迷等症状;可伴有全身性癫痫样发作、横纹肌溶解、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中暑的预防措施
(一)用人单位预防措施
1. 积极改善作业条件。 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 保持良好通风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2. 开展职业健康监护。 组织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高温季节来临之前,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对患有高温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 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
3. 开展职业健康培训。 普及高温防护、 中暑自救、 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救互救能力。
4. 合理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时间。在高温天气期间, 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发布的预报气温,合理调整作业时间。
5. 保护特殊人群。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 高温》(GBZ/T229.3)规定的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6. 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饮料药品。 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避免阳光直射头部,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7. 做好应急救援及演练。 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二)劳动者预防措施
1. 补充水分及电解质。 少量多次饮水,保持身体水分。
2. 关注气温变化, 及时进行调整。关注气温变化,了解高温天气注意事项及作业时间要求。
3. 合理饮食,补充营养。 以易消化的清淡饮食为主, 多食用含水量较高的新鲜蔬菜和水果。
4. 规律起居,保证充足休息。规律充足的睡眠使大脑和身体得到放松,有利于防范职业性中暑等健康风险的发生。
处理原则
中暑先兆。 立即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平卧。 补充含盐或电解质的清凉饮料并对症处理,进行密切观察。
热痉挛。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并对症治疗。
热衰竭。给予物理降温和(或)药物降温,注意监测体温,纠正水电解质紊乱,扩充血容量、防止休克。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快速降低体温,持续监测体温,保护重要脏器功能,呼吸循环支持,改善微循环,纠正凝血功能紊乱,对出现肝肾功能衰竭、横纹肌溶解者,早期予以血液净化治疗。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