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社区矫正领域首部专门性法律, 意义重大。7月21日上午,上海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一周年新闻发布会在市司法局召开。
社区矫正作为刑事执行制度,是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象主要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从全国看, 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2014年全面推进。 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00余万人, 累计解除400余万人,每年列管社区矫正对象120多万人,执行成本只有监狱的十分之一,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2%。
上海从2002年8月就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工作,当时确定了在徐汇区斜土街道等三个街道试行社区矫正工作。 试点以来,全市累计接收、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3万余人,近几年平均每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万余人,这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均控制在0.2%以下。
目前, 上海在册社区矫正对象8600余人,全年已累计矫正13000余人,其中缓刑8300余人,暂予监外执行230余人,假释40余人,管制10余人。
2020年,徐汇、长宁、虹口等七个区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 其中徐汇区连续8年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0.09%,大幅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在创新社会治理、 维护城市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来源:上观新闻网)
创新社会治理 维护城市安全
本区连续八年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