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然而有人捡到手机后,不但不归还失主,而且心生贪念, 伙同好友盗刷失主微信、 支付宝,“潇洒”消费2300余元,结果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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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5日上午, 潍坊寿光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王先生报警,称其在1月11日早上不慎将手机遗失,1月15日新买了手机办好卡后,发现微信及支付宝里的钱,被人盗刷2300余元。
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迅速找到了嫌疑人消费地点。随后民警顺藤摸瓜,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并对犯罪嫌疑人孙某、高某二人依法传唤, 二人分别于当日15时、18时先后到案,民警追回了王先生遗失的手机。
两人对其盗刷手机失主微信、支付宝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孙某供述,1月11日早上,其朋友高某自己在“捡”走手机后,发现手机没有设置开机密码,而且手机微信、支付宝里还有钱。 更“幸运”的是,张某发现手机的微信及支付宝也没有设置支付密码,财迷心窍的高某便动了据为己有的念头。 当日上午找到朋友孙某,两人便驾车来到一超市,“潇洒”消费了2300余元。目前,孙某、高某两人已将非法所得全部归还给受害人, 但他们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
捡拾他人东西要及时归还失主, 切莫贪小便宜据为己有,否则就可能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另外,智能手机最好设置屏幕锁,取消免密支付功能, 手机支付软件和银行卡要设置密码,并且设置密码不应过于简单,支付密码一定要注意保护好。 如果发现手机或银行卡丢失,要第一时间致电运营商、银行客服,将手机卡、银行卡等进行挂失,冻结手机银行支付账号,更改社交软件、购物软件密码,及时通知亲属防止不法分子冒用身份进行诈骗。
(来源: 山东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