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汪 晓
近日, 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4男4女组成的团伙,通过连续谋划几场“仙人跳”,进而伺机窃取被害人佩戴的金项链等财物,得手后,甚至尾随被害人防止报案,再向开金店的陈某销赃从而获取不义之财。最终,参与盗窃的8名被告与参与销赃的陈某共9人,被徐汇
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告刘某是最后一位加入到盗窃团伙中的, 想着可以不劳而获,就听从另一名被告胡某的建议,从老家来到上海走上不归路。 2020年10月份,刘某来到上海后,先是跟着胡某踩点、熟悉周边环境。 过了几
天,刘某就在胡某的安排下开始了第一次作案。 刘
某先是在菜场附近物色目标, 发现一位戴着金项
链、50多岁的大爷,便由提供色情服务为由,将搭
识的被害人带至事先准备好的出租屋内,趁机取
下金项链。 胡某则趁着被害人不注意进入出租
屋,十分顺利地偷盗了金项链,他还很小心谨慎,在被害人离开出租屋后, 这伙人尾随被害人防止报案。从记录在案的6名受害者来看,均被盗走金项链,价值从2.3万元到5.6万元不等。案
件将择日作出判决。

团伙作案“仙人跳”盗窃财物终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