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殷志军
今年五月一日起, 开始实施《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其中一条是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上路必须头戴安全头盔,否则将面临每次50元及不等的处罚。果不其然,在条例的威慑下, 笔者发觉近来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佩戴了安全头盔,那5%左右不戴者中又是谁呢? 其中大多为快递小哥。
笔者在徐家汇文定路盒马鲜生超市附近发觉, 一些送货的快递小哥虽然戴着头盔,可有的头盔绳带垂悬两边,完全托勾;有的松松垮垮地系上, 脖颈处留有很大空隙;在长桥罗香路上,叮咚小哥在黄昏时候满头大汗骑行,有的干脆脱帽,横冲直撞赶时间,把安全行车抛之脑后。 试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这些快递小哥生命安全拿什么来维系?
麻痹大意、侥幸心理是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罪魁祸首。 据了解,在中国每年数万例交通伤亡事故中,有接近半数甚至超过一半的人是二三轮车驾乘人员, 而驾乘人员中,则有六七成的人是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而死亡的。 相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降低60%-70%的交通事故死亡风险。 安全头盔戴与不戴、戴好和未戴好的区别,是生与死的区别。
“头盔”为谁而戴?!为了执法者的监督?为了自欺欺人的例行公事?还是真正为了敬畏生命,敬畏法规,珍惜宝贵的社会资源?
“要我戴”和“我要戴”虽角度位置不同,换位后却是认识上的升华。在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还应持之以恒地严厉执法, 并且通过户外电子屏、广告牌、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头戴安全头盔文明骑行的重要性, 必要时也可有所限度地重温下“血腥场面”,反省下血的代价,让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珍视生命的良好氛围,让交通事故发生率降至最低。
佩戴头盔文明安全骑行,理应成为社会共识,为了社会、为了生命、为了家庭、更为了自己。骑行者出门前请摸下头颅,今天“头盔”戴了吗?
“头盔”为谁而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