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汪晓 陈文卿
日常工作生活中,总有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因为一时气愤,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 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两名被告人因为工作中的不顺心,便向公司老板敲诈勒索200万元,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朱某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两人经常一起分享生活中的趣事或是抱怨工作中的麻烦,在一家殡葬礼仪服务公司上班的朱某,工作中感觉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于是向王某诉说了自己的委屈和公司的种种弊端,王某正好在各种平台上有贷款要还, 缺了不少钱,于是两人合伙向朱某的公司老板敲诈勒索。 王某借探望朱某的名义,来到朱某公司拍摄了照片、视频,随后发送给受害人,以告发殡葬公司为客户私存骨灰、遗失骨灰、 偷税漏税等相威胁,敲诈200万元。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颖表示, 两名被告人要挟被害人, 向被害人勒索钱款的这种情况, 在法律上认定为敲诈勒索。 而这两名被告人, 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间是共同商议的, 在事中又是相互配合合作的, 所以没有给他们区分主从犯。
由于受害人在收到敲诈勒索的信息后,立即报了警,朱某与王某没有拿到钱款,所以两名被告人的行为在本案中属于犯罪未遂, 最终两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法官也提醒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因为意气用事从而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
工作不顺意气用事敲诈勒索反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