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代表大会,在幼年的我心中似乎有些遥远。 在学习法律并从事律师工作后,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距离也逐渐拉近。 随着律师执业年限的增加,我逐渐有机会参与一些地方的立法和修法工作。 2019年,我有幸参加了市人大组织的《解决企业“破产难”问题》的课题调研,参与上海市人大代表团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的《关于修改企业破产法的议案》建议稿撰写。
2022年,我光荣地成为了一名人大代表,参加了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聆听政府工作报告、参与选举和表决……那时的我终于真正参与其中了。
随着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入, 我更加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是位处于庙堂之高,更扎根于百姓之间。 人大代表的每一条建议和提案,都源自于背后的认真选题、精心梳理、多方征询、反复论证。
前些日子,我参加了漕河泾街道举行的一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基层治理主题活动。 当被主持人问到“作为人大代表, 如何参与基层治理”时, 我十分肯定地回答———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具有四大独特优势。 首先, 人大代表在政治体制中的基础性地位决定了自身履职的制度优势。 履职行为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密相连, 这使得人大代表能够作为参与主体之一承担起基层治理的职责, 与其他主体形成更有效的合力。 其次, 人大代表在工作中结合职业和背景特征紧急应援, 提供协助。 比如我的本职工作是律师, 在沟通协商、调解纠纷,实现软法善治方面, 可以略尽绵薄之力。 再者,在履职过程中,人大代表具有鲜明的区位优势。 依托于区人大、各委办局、街道等组织的活动, 人大代表可以获得更多近距离和居民们坐在一起、倾听群众呼声的机会。 比如“满意在徐汇” 走访活动、“公共法律服务客厅”等,提供“因地制宜”的服务。 最后,人大代表还有政治身份优势, 依法依规监督政府工作, 对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进行督促和提醒,积极推动社区治理。
寥寥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人大”于我,是一个由远而近, 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从“高高在上”到深入我心。 唯当加倍珍惜,不负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