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本就是66岁老人, 却还利用代办“养老保险”之名,专门诈骗其他老年人, 骗取28名被害人40余万元。
案情回顾 >>>
2021年上半年,被告人刘某虚构能够帮助到社保局低价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事实, 向被害人索要辛苦费和疏通关系费用, 共骗取被害人李某等28人40余万元。
经鉴定, 被告人刘某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案发前, 刘某退还被害人彭某10000元,案发后,刘某家属退赔被害人共计21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 >>>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40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犯罪时被告人刘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从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且被告人家属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 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继续退赔被害人剩余未退款项。判决后,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法条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 >>>
老年朋友切勿轻信代缴养老保险业务,在办理社保相关业务时,应该提前充分了解相关政策, 通过正规途径办理,避免掉进骗子的陷阱。
(来源: 江西法院)

66岁男子,诈骗28位老人后被查出患有精神分裂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