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的一天深夜, 程某与朋友一起吃饭喝酒, 酒足饭饱后程某短暂休息了一会, 就自认已经没事了, 便大着胆子开车去上海南站接朋友。 然而在南站附近的地道看到民警设卡查酒驾, 程某这时才意识到不对, 慌乱之中就想了一个“馊主意”,准备倒车逃离地道,却不料早已被民警注意到自己的反常举动,但在酒精的作用下,程某非但没有停车配合, 反而连续三次撞击警车试图逃走,但没有成功,车也被迫停了下来。
随后民警对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34毫克/毫升,随即将他带去医院提取血样。 整个事件过程造成附近路段交通拥堵近15分钟。
根据鉴定结果显示,案发时程某血样乙醇浓度为1.67毫克/毫升,造成警车车头部位损坏价值为两千六百余元。 检察官认为,相关证据足以证明程某案发时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其在地道内倒车的行为非常危险,并导致了附近路段长时间拥堵,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较大影响。
同时,根据现场监控录像及执法记录仪拍摄录像等证据,检察官确认了本案中民警在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均符合规定,程某在明知民警依法查处其酒驾的情况下,仍以驾驶机动车撞击警车的暴力方式妨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最终,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程某数罪并罚, 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为躲避查酒驾三次撞击警车
以身试法莫要心存侥幸记者 汪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