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学 朱明坤
古往今来,“利” 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有人曰:“无利不起早,百事利当先。 ”“利”是个人的社会行为的驱动力。太史公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利” 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这提示我们取“利”要合乎义。因此,我认为逐利本无可厚非,但要取之有道,要合乎义,同时又不害义。
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肯定了人的自然欲望的存在,经济上的富足与社会地位的尊贵是人的一生中两大重要的追求,这两方面的欲望驱动着无数人奋发进取。正如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和冯友兰的“人生四境界”说所指出的那样,处于不同人生境界的人们有着不同层级的需求,汲汲以求利的心催逼着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上下求索,有的人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有的人带着别人改变了命运,有的人为着别人命运的改变而奋斗。
那些在逐利之路上改变自己命运的人中不乏被人赞誉的人, 同时也有不少备受世人指斥的人。同为逐利之所以有这样截然相反的评价,也许是因为他们逐利的手段有异。被人赞誉的人或许是在合乎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着传统美德的仰望星空、脚踏实地的人,他们勤劳奋斗、坚忍不拔的品质是时代需要的精神;备受世人指斥的人或许是在逐利之途上迷失了人之为人的本性,或许是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甚至害人利己,无视伦理道德、法律法规,敢于践踏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的底线,这种毫无敬畏之心、唯利是图的人注定被世人厌弃。 正所谓“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不合乎义的逐利被世人唾弃。
那些在逐利之路上带着别人改变了命运的人或许已超越功利境界而抵达道德境界,秉持人之为人的善性利己利他。 身处在封建时代的底层劳动者,被不公命运逼到濒临死亡的绝境,在思想觉醒的“领头羊”的号召下,众人揭竿而起,纷纷响应,敢于与不公的世道抗争, 敢于发出与命运抗争的呐喊。在彼时彼刻生存需求催逼出的生存利益的追求成为他们的精神动力,或暂时或长久地改变自己和别人的命运,在充满剥削和压迫的不公世道里安身立命,拥有立足之地。
那些在逐利之路上为着别人命运的改变而奋斗的人逐别人之“公利”的实现,或损己利他,或舍生取义,杀身成仁。 身处在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的他们奔赴在“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光荣的荆棘路上,为追求的理想社会赴汤蹈火。出身于封建官僚家庭的谭嗣同本应享受令人艳羡的富贵生活, 毅然决然地走上维新变法的不归路,舍弃个人“私利”,为苦难的百姓的“公利”献身;面对满目疮痍、任人宰割的国家,孙中山为“三民主义”奔走呼号,希望救人民于水火、揽大厦于将倾,实现国富民强、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的构建。
诚然,逐利不能见利忘义,见利思义应是为人处世的伦理道德准则,但如果因为拒绝“私利”而害义损“公利”则需要慎重思考。子贡用自己的钱财赎回在异国为奴的鲁国人却不按规定向鲁国政府报销,子贡的这一义举固然让人赞叹,但这种行为无形地提高了道德标准, 让人做善事却不好意思报销,这种损“私利”的义举难以为继。 子贡或许是出于“义”的考虑而罔顾人性,以致于害“义”不得更多更广地彰显。
所以, 人的自然欲望催生的逐利之行无可厚非,但所逐之利要取之有道,要合乎义,合乎伦理道德、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超越功利境界,利己又利他,同时不因拒“私利”而害义。

义利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