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要求,经举办单位同意,我单位拟向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织。请债权人自2021年9月13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