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立的遗嘱不公平怎么办? 多子女家庭,父母在生前处理财产或者立遗嘱时,偏向个别子女,有办法挽回吗? 经常有人问这类问题,这种事有点无奈,不好办,但有些情况下有推翻遗嘱的可能。
首先,如果父母在生前就已经把部分财产以不公平的方式给部分子女,只要父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其他子女法律上是无权干涉的。
但如果父母没处理好这种事,被亏待的子女和父母的关系可能就会出问题了。 比如曾经看到这样一个事,说母亲住小女儿家多年,却想把房子给二女儿,结果被小女儿扫地出门。 这里有什么其他内情我们就不聊了,但父母处事不公,确实可能让有的子女心寒之后改变对父母的态度。
当然,对子女来讲有个法律底线,就是最基本的赡养义务还是要承担,否则父母可以到法院起诉。 当然,法院只能判决履行最基本的赡养义务,和子女自愿尽孝的标准肯定不一样。
那如果父母立的遗嘱不公平怎么办?遗嘱是要等立遗嘱人去世后才会生效的,如果在父母去世前就知道遗嘱不公平,可以和父母沟通,看能否立新的更合理的遗嘱,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的, 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立遗嘱的决定权还是在父母手里,法律没法在这个阶段介入。
法律要等父母去世后才能介入, 继承人如果对遗嘱有争议, 要到法院起诉。 能不能推翻遗嘱,就要在这个环节里找机会了。 先强调一下, 在这环节单纯说遗嘱不公平法院是没法管的。 这个环节的机会是要根据《民法典》关于遗嘱的法定标准,从形式到内容去找问题、挑毛病, 看能否找到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法律点。 之前介绍过这方面的常识,标题是《常见的8种遗嘱无效的情况,任何一种都可能推翻遗嘱!》,这里我再简单介绍一下。
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遗嘱经常因为以下问题导致无效: 1. 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自书遗嘱不是本人书写,其他遗嘱中的签字不是本人签字;3. 遗嘱见证人或见证过程有问题;4. 遗嘱内容不清或形式不完整;5. 遗嘱有被篡改的内容;6. 遗嘱处分了他人财产;7. 遗嘱内容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8. 遗嘱没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发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都可能导致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但如果一份遗嘱虽然很不公平, 但是找不到任何无效的理由,那就真没办法了。

父母立的遗嘱不公平怎么办?怎样才能推翻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