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法
在宠物店精心挑选购买了一只小奶猫,没想到买回家后,不到一周时间宠物就病死了,宠物店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吗?
案件回顾
2021年10月27日, 刘女士花费1800元, 在上海某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小奶猫,当天她将猫咪送去体检,竟发现其患有疱疹等疾病,刘女士当即返回宠物店要求更换,店员以没有同价位的猫咪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刘女士只能作罢,没过几天,猫咪病情更加严重,最终治疗无效,于11月1日死亡。
刘女士认为, 宠物店出售明知患有疾病的宠物,且已有多名消费者上当受骗,属于恶意欺诈,要求退一赔三,宠物店则辩称, 宠物都由消费者自行挑选,在出售时是健康状态,买回家后饲养不当,才导致了死亡,自己没有欺诈的故意,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了购买协议系买卖合同关系,被告作为长期从事宠物售卖的企业,应保证其出售的宠物, 符合健康无疾病等要求,却未能提供检疫合格证,接种疫苗证明等材料,且消费者购买当日,幼猫即被查出疱疹病毒及支原体阳性,显然宠物店隐瞒了这一对交易产生影响的重大瑕疵,该行为构成欺诈,且结合病毒潜伏期等情况,宠物有较大可能在宠物店时已经患病。 综合幼猫发病至死亡的时间、宠物店经营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可以推定宠物店, 具有实施欺诈的故意,因此对于宠物店“没有欺诈故意”的辩称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宠物店退还刘女士购猫款1800元,并支付赔偿款5400 元。
法官心语 >>>
1. 纠纷频发,宠物消费争议多
如今,“宠物经济”不断升温,宠物消费纠纷同样频发。 由于这类交易属于活体交易的范畴, 不同于其它消费品有明确、规范的质量标准,相关纠纷处理起来争议较多。 本案系因消费者购买的宠物猫病死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法院也已受理多起涉该商家的类似纠纷,其明显有悖诚信,存在欺诈行为。
2. 擦亮双眼,避免选购误区
为避免纠纷, 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要前往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店;在挑选到心仪的宠物后,可要求店家出具宠物检疫证明等健康材料;同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也要留意各项条款,最好注明购买品种、健康证明等内容,并做好凭证留存,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诚信经营,方是长久之计
宠物店作为经营者, 在出售宠物前,一定要对它们进行必要的体检,为消费者提供身体健康的宠物,这是最基本的义务之一。 反之,如果明知是病猫病狗但仍称宠物身体健康而予以出售,则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这也提醒各位商家,切勿“知病售病”,牢记诚信经营,方是长久之计。
代表点评 >>>
爱新觉罗·德甄 上海市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上海市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近年来,宠物经济正在成为拉动消费的强劲力量。 然而,一片蓝海背后,收费混乱、无证经营等一些问题同样不容忽视。本案中,人民法院对商家的欺诈行为“亮剑”,不仅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决维护,也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 宠物消费市场再火爆,也不能偏离法治轨道,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应该加强社会责任感。
本案虽是一起个案、小案,却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如何积极发挥审判职能, 在司法实践运用法治力量来规范行业发展。 本案对于营造诚信、公正、法治的消费环境,保障市场经济健康运行,亦具有积极意义。
我也期待,人民法院能够进一步总结分析此类案的特点, 加强宣传和引导,推动各部门联合协作,共同护航宠物经济在良性轨道上可持续发展,共创和谐家园。

刚买的宠物不到一周就病死?法院:构成欺诈,三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