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档案》官方正版周边
盗版侵权手办半成品
记者 杨宜修
近年来,以游戏IP为核心的“谷子经济”(“谷子”为英文Goods音译,泛指游戏、动漫等IP周边商品)热度持续攀升,逐渐成为消费市场中极具潜力的新兴增长板块。面对这片潜力巨大的文创蓝海,正规市场主体严守合规底线,抢抓发展机遇深耕布局。 可与此同时,部分从业者法律意识淡薄,借着游戏IP“二次创作”的名义肆意越界,把对二次元文化的喜爱,异化为侵权牟利的不当行为。
近日,一起未经许可擅自制作销售《蔚蓝档案》游戏角色手办的著作权侵权案成功调解办结,既依法维护了原创游戏企业的知识产权,也为火热发展的“谷子经济”行业敲响了响亮的合规警钟。
《蔚蓝档案》是虹梅街道辖区企业悠星网络旗下的热门二次元手游, 凭借独特的剧情设定和鲜明的角色形象, 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与稳定的玩家群体,其衍生周边也成为“谷子”消费市场中的热门品类。巨大的市场需求,让不法分子动了歪心思, 一条从制作生产到线上销售的游戏角色盗版手办灰色产业链悄然形成。
据悠星网络介绍,被告赵某系一名资深游戏爱好者,同时经营着一家设计工作室。其在未取得官方授权的情况下,直接参照游戏原画中的多名高人气角色,通过一比一复刻人物造型,进行建模、开模,批量制作成手办,并通过手办爱好者 QQ 群悄悄销售。 被告吴某、杨某分别为两家线上潮玩店的老板,二人在社群中看到涉案《蔚蓝档案》手办样品后,觉得有赚头,便主动联系赵某批量拿货,再加价转售。
作为《蔚蓝档案》国服运营方, 悠星网络全资子公司上海星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仅有权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 推广、 运营《蔚蓝档案》游戏,而且享有源代码、故事背景、设计元素、音乐素材等在内的著作权独家授权以及相应维权权利。 发现上述侵权行为后, 该公司第一时间与三人交涉维权, 却遭到对方的质疑与抵触。 赵某坚称自身行为属于原作基础上的“二次创作”,并非直接照搬,不构成侵权;吴某、杨某则辩称自己仅为销售方, 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 上海星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最终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吴某、杨某三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法院办案团队仔细梳理案情,很快找准了矛盾的症结: 赵某法律意识淡薄,对“二创”的合法边界、游戏角色形象的著作权保护范围没有概念;吴某、杨某也未意识到售卖盗版手办的侵权性与危害性。针对这一情况,法院办案团队采取释法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一方面,法官方琦将涉案手办与游戏原角色形象进行逐项比对, 认定二者在核心表达上构成实质性相似,依法构成侵权;另一方面, 法官助理柳卓然多次与被告沟通,拆解“合法二创”与“侵权创作” 的本质区别:
“法律保护的是‘独创性表达’。 当你让消费者一眼就能认出这是特定角色时,就可能构成侵权。 ”
在确凿的证据和耐心的法律讲解下,赵某、吴某和杨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越了界,赵某主动表示愿意承担侵权责任。 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赵某立即停止制作、销售涉案侵权手办,下架所有线上商品,并赔偿游戏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0余万元。 这起案件的顺利办结,不仅为游戏IP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典型范例,更对“谷子经济”领域的侵权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在盗版手办维权过程中,难点往往在于侵权产业链多呈现‘多层拿货、隐蔽发货’的特征,版权方通常只能锁定末端的销售店铺, 难以溯源至实际制作盗版的生产源头, 导致侵权行为屡禁不止。”上海星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务负责人表示, 公司将进一步加大IP保护投入,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开展维权工作, 共同守护游戏原创生态的健康发展。
法官提醒 >>>
在开发、销售衍生品时,广大文创从业者与商家务必树立“授权先行”的合规意识,切勿将“二创”当作侵权的挡箭牌。对于来源不明的IP形象,切勿轻易投入商业使用;确需使用他人作品的,应提前取得权利人书面授权, 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和使用方式,正规IP授权通常需要联系游戏公司或其指定的版权代理机构。 保护原创,就是保护市场的生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