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汪 晓 陆海捷
去年9月的一天, 孔某因为车辆停放不当被保安劝离后,产生了不满情绪,冲动之下拿起砖块和塑料长棍等殴打保安, 最终导致了保安轻微伤。 孔某最终因寻衅滋事罪被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日在徐汇法院开庭审理。
2020年9月的一天凌晨, 孔某因为一段时间来生活工作上的压力心情不佳,晚上开车行驶到虹梅路一处工业园区时, 将车随意停放在园区门口, 堵住了进出通道, 值班的保安立即进行了劝离,随后孔某开车离开,但这并没有结束。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洪萍表示:“被害人作为保安,有工作职责,提醒他这里不能停车,并告知其将车辆驶离,被告人将车辆驶离后,就觉得被害人在提醒他的时候,他认为对方的态度可能过于傲慢了,他没有办法接受。 ”于是过了一会, 孔某带着捡到的砖块、塑料长棍和车上的老虎钳,气势汹汹地又返回到岗亭。趁着保安不注意,拉开门就将砖块对着保安头部砸去,紧接着拿长棍向保安身上甩去,一番扭打下来保安挣脱不开, 孔某依然不松手,又拿起带来的老虎钳继续向保安头部砸去,很快就受伤出血。
洪萍说:“被害人是头皮有一个裂伤, 可以看到被害人头部是有缝针的情况,然后因为击打被害人物品掉落,造成岗亭一定的物损。 ”
孔某在到案后, 起初还不承认自己的罪行, 声称当天自己做的事情记不清了,并且辩解说, 所有的行为是在他梦游的状态下实施的。“鉴于此种原因,公安机关也委托了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 对他的精神状态进行了鉴定,我们鉴定得出的结论,被告人是有刑事受审能力的。 ”洪萍告诉记者。
最终,孔某因寻衅滋事被判拘役六个月。 检察官也提醒市民, 发生纠纷时还是要通过合理的沟通来解决, 要遵守社会管理的各项规则, 共同维护社会良好的秩序。
手持凶器伤人伤物寻衅滋事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