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 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4个月延迟1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63周岁和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2个月延迟1个月, 逐步延迟至55周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弹性退休制度如何实施?
《暂行办法》提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往前弹”和“往后弹”如何选择?
职工退休年龄从过去的“到点就退”变成了“弹性区间”,那么“往前弹”和“往后弹”该如何选择?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熠分析, 退休选择与职工的职业类型、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因素有关。 如身体状况欠佳,或忙于照顾家庭,更适合弹性提前退休; 一些经验要求较高的工作, 职工希望延长职业生涯,更适合弹性延迟退休。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鲁全建议,职工可权衡几组关系:劳动能力与岗位需求、工作与家庭、劳动收入与养老金水平,“职工能胜任工作,单位需要职工继续创造价值,就可选择弹性延迟退休。 ”
无论是“往前弹”还是“往后弹”, 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比如,《暂行办法》明确: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单位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何办理弹性退休业务?
《暂行办法》提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探索扩展退休服务,主动为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提供关于办理退休手续的预先指导和提前受理等服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调整完善社保经办业务规程,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方便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 据介绍,2025年一季度,能够正常办理弹性退休, 不受提前1个月或3个月告知的影响。 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和12333人社服务热线都会提供咨询服务,供广大职工查询。
推动弹性退休制度稳妥有序实施需要多方协同发力。一些居民会到社区、单位等咨询退休和养老金事项,应做好相关服务衔接,加强政策解释工作,提高政策知晓度。 此外,改革还涉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调整,应加快健全完善。(来源: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