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是一种恶劣的文风,是道德败坏的一种表现,也是文人最忌讳的。 自从有了写作以后,抄袭现象便随影而来,很难绝迹。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你抄我抄大家抄”。
报社要求文稿系原创性的,这是个人创造性脑力劳动的一种反映。 抄袭是假货,剽窃的是他人的劳动成果,假作品登场,最大的损害是原创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抄袭者来说,通过非法手段,则捞到了一笔不义之财。
而今一字不动,全文百分百纯抄袭现象少了,但是变相的抄袭随之而来, 如把他人的文章掐头去尾,80%内容仍是他人的。 现在翻看网络很方便,把人家文章稍作改动后拿来就用。这种脱离个人创造性劳动,完全靠搬“砖头”拼凑文章现象还是不同程度存在。这是一种抄袭的余孽,也是不允许的,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与警惕。
对于抄袭现象处理一定要严,决不能轻描淡写批评几句就放过了。 要使抄袭者受到重创, 声名狼藉,不敢再“越雷池一步”。报刊与杂志等媒体,一旦发现文稿系抄袭,应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点名批评,拒发稿酬, 责令抄袭人写出书面检查。有的书籍、剧本、论文涉嫌抄袭,还关联到侵犯个人知识产权, 属犯罪行为,要通过法律诉讼、法院判决予以彻底解决。 该剥夺头衔的就剥夺之;该巨额赔付就巨额赔付之,决不能让这种不正之风蔓延开来。
这里值得赞赏的是“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的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 他最痛恨文稿抄袭行为与假文凭现象,提出要学生“做真人不做假人”。一旦发现就果断严肃处置, 轻者批评教育与个人作出深刻检查,重者开除出学校。 他说:只有整顿歪风,树立良好的校风,才能使教育事业蒸蒸日上。新闻单位、媒体平台不也应该如此同仇敌忾?!

杜绝抄袭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