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海某奶茶品牌因涉嫌违法犯罪而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演员马伊琍深陷漩涡中心,不能自拔。
除此,近几年有关明星公众人物(涵盖影视、歌手、笑星、主持人等)代言翻车事件频频发生, 优卡丹代言人宋丹丹对推销药物引起儿童肝肾毒性质疑, 向公众道歉;鹿晗代言某饮料招来王海打假;前些年, 央视新闻联播金牌主持邢质斌因代言东方魔带,晚节不保,名誉扫地;2020年7月,主持人汪涵因为“爱钱进”代言被带上热搜。 近几年爆雷的P2P平台有潘晓婷、汪峰、张涵予、范冰冰、王宝强、佟大为等,在他们的忽悠下,让投资者血本无归,而且无法追责。 回眸上海,某些电视台名主持人代言产品更是乐此不疲,七搭百搭,从海参到老年鞋,从虫草到装潢,生活百件、无所不能,由于急吼吼捞金,哪管产品质量如何,结果误导消费者。
企业为推销商品、 产品, 用明星代言,本无可厚非,对提升产品知名度和扩大销售额的确会带来帮助, 社会上也有用明星代言成功的例子。 然目前有些企业缺乏道德底线, 不在产品质量上精益求精, 却要想通过明星代言来推销劣质滞销品, 带来企业盈利; 而一些所谓明星,更是一拍即合,岂管产品到底如何,缺乏考察,没有体验,却面对银屏,信誓旦旦,夸下海口:“相信我,没错的!”结果为此埋单的只能是善良可欺的消费者。
笔者以为, 有关部门应该重视明星代言问题,及时修改现行的法律规定,让问题产品代言人和生产者、 销售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不是什么一句廉价的向公众道歉,案底就一笔勾销;在“游戏规划”上要设置一些门槛,譬如:强调考察产品过程,体验流程,签下诚信承诺书,在代言费税收管理上从严介入, 别让某些明星成了偷税漏税大户。作为消费者,也应擦亮眼睛,别轻易被“明星代言”忽悠, 要知道动辄数万数十万上百万的明星代言费,企业是不会白给的,这些费用自然转嫁到广大消费者身上, 最终受害的还是咱们自己。
综上所述,鉴于“明星代言”大多之不良表现,笔者以为,作为明星还是祛除铜臭味,少浮躁,多专攻业务,专精技艺,别满脑子都是钱, 要知道代言不良产品只能是让你名誉扫地, 用再多钱也买不回你的人格、尊严;作为企业应将提高产品质量,惠利于民作为经营宗旨,要懂得“酒香不怕巷子深、 响鼓不用重锤敲”的道理,好的产品,口口相传,一定会博得消费者和社会的认可, 还不如把昂贵的明星代言费用在科技创新、惠民利民上;作为消费者,更应该理性消费,就目前这些明星斑斑劣迹,应树立“就是不买明星代言的账”的思想,越是明星代言,越是树立警惕意识, 让不良商家和无道德底线的代言明星没有市场。
明星代言,真的可以休矣!
明星代言,可以休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