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要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在徐汇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申请人”);
2. 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创新能力, 以及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 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已全部主动撤回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已全部申诉成功;
4. 自愿申请并承诺遵守规范专利申请的相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
1. 国家或上海市、徐汇区重点发展产业、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重点鼓励产业的重点企业;
2.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3.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4.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
5.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
6. 近三年获得中国专利奖、 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
资格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在同等条件下即可优先考虑。
● 申报程序
(一)在线申报
申请人遵循自愿原则填写《上海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表》(见附件),于12月28日前向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并按照申报条件所列事项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请发邮箱(xhslck@126.com)。
(二)区局审核
区市场监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重点审核研发情况和创新能力,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区市场监管局推荐报送市局。
(三)市局复核
市知识产权局对各区局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后, 汇总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情况,确定我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
● 激励机制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纳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二)对确属单位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认定为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视情提供申诉便利化服务。
● 管理和退出机制
(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本区域纳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进行指导帮助和日常监管;
(二)被确认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 或有其他违反规范专利申请有关规定的,或申报信息与事实不符、填报虚假信息的, 移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并依法依规处置;
(三)被移出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 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 陆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 64043705
附件: 《上海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申报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