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庆华
2020年工作回顾
一、主动担起疫情防控责任,依法抗疫交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检察答卷
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先后派遣6批31名干警奔赴防疫最前线,协同守好“国门”“家门”。2名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党员干警,分别被评为徐汇区先锋共产党员和最美退役军人。
探索涉疫办案工作机制。成立涉疫刑事案件办案组,提前介入利用微信诈骗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案件13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人,提起公诉8件8人。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远程提审电子签名、电子捺印试点,开展远程提审836次。探索律师异地阅卷工作。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关于疫情期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与区工商联会签助力本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合作备忘录。
二、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审查起诉各类恶势力案件12件16人。开展打击惩治“套路贷”专项行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的涉众型金融诈骗犯罪,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29人,提起公诉51件106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73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
聚焦三大任务促进创新发展。积极创建上海检察机关智联检察研究中心徐汇西岸基地,加大网络犯罪、人工智能和数字金融等领域犯罪研究和预防,批准逮捕涉计算机网络犯罪嫌疑人177人,提起公诉146件290人。延伸知识产权保护触角。
持续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设立企业咨询服务绿色通道。集中优势办案力量,批准逮捕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嫌疑人8人,提起公诉21件21人。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做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工作。对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73份。
用心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11件13人;对涉罪未成年人提起公诉4件4人,对29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非刑罚处置措施,并落实观护帮教、教育矫治等措施。及时发现虐待、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线索8件,均第一时间介入,并对被害未成年人予以救助。
三、以检察办案为中心,切实把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落在实处
以平安徐汇建设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01人,提起公诉1099件1509人。办理了我区首例以高空抛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持续打击利用信用卡、身份证等公民个人信息实施侵财的上下游犯罪。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审查起诉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
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做强民事检察。针对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开展监督,立案审查民事裁判案件22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4份。对区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开展回头看专项评查活动。依法开展执行监督。关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以矛盾实质性化解为目标做实行政检察。密切关注劳动者权益,开展督促追索劳动报酬行政非诉执行穿透式监督工作专项活动。探索建立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
以人民至上为根本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建成检察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和快速检测中心,探索开展城市公共安全、个人信息安全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四、对标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锲而不舍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铁军
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提升检察业务核心能力。
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效。
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
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行使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2021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切实提升服务大局的工作实效。全面聚焦“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十四五”期间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检察保障。
三、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发挥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
四、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干警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