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张文菁 通讯员 钱念航
本报讯 “我们将通过居委会、物业上门告知等方式,敦促车主有序停放车辆;在幼儿园门口增设禁停标识;组织小区志愿者成立护校队,护送孩子们安全进出校门。”近日,区检察院收到了本区多家行政机关对制发的检察建议的回函。
区检察院在深入推进检园合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期间,多所幼儿园向检察机关反映:社会车辆常常停放于幼儿园门口处,占用了幼儿园的通行处和消防通道。
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检察官们接到线索后,走访了多家幼儿园,对幼儿园门口车辆乱停放的情况开展全面调查。经调查发现,徐汇区很多学校、幼儿园均位于居民住宅区内。近年来,由于私家车数量激增,小区内部停车难问题已成普遍现象,不少居民打起了小区内幼儿园的“主意”。除了将车辆违规停放在幼儿园门口,个别车主甚至占用消防通道,危及消防安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区检察院针对幼儿园门前乱停车现象,向多家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
一是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督促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全面排查校园门口通行处及消防通道违规停车情况,并进行专项整治。二是合理规划校园周边停车位,保障交通设施清晰、准确,确保校园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三是加强交通安全和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提高辖区居民安全意识,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反映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方案,加大排查和整改力度,增派人员加强管理,确保各幼儿园通行处和消防通道均未被社会车辆占用,减少孩子们的出行隐患。
一封检察建议,通过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证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既促进了城市公共安全治理,又保障了未成年人安全出行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聚焦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发挥未检检察官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加强内外部协作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线索移交、沟通协调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开展调查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更加有利的环境,更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