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 近期有着不少的办税时间节点呢。 快来看看有没有和你有关的,自己可以留意一下哦。
1.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时间截至2023年3月30日。 自2023年1月1日至3月30日,扣缴义务人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在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申请。
2.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上述人群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 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 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2022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及年度汇总申报需在2023年3月31日前办理。
3. 2022年度个税汇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理。
4.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至5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5.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综合自:上海税务)

近期有这些办税事项需留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