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 达
婚姻存续期间,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或者特殊约定,绝大部分的收入, 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存在法定例外情形。
一、 法定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 奖金、 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法定个人财产: 4类例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三、特殊争议情形处理
1. 婚前财产婚后转化
规则: 婚前存款婚后主动投资(如炒股、开店)→收益属共同财产;婚前房产婚后被动增值(如市场行情上涨,没有主动操作)→增值部分属个人财产。
2. 知识产权收益归属
确权时间: 婚前创作但婚后取得收益(如版权费)→共同财产; 婚后创作但离婚时未实现收益→仅知识产权本身归创作者。
夫妻一方婚内收入原则上共有,但人身损害赔偿金、指定赠与/继承、 婚前财产被动增值除外。
四、财产协议约定
实践中,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 就是夫妻双方对于财产有明确的财产协议约定,当然,大部分人很少会在结婚前后,去签订一个财产协议, 显得不是很合适,或者叫,结婚的时候就想着离婚, 一家人没有必要分得那么清楚等等, 真正理解婚内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协议)的重要性, 或者理解其真正的用意,或者,能够接受这种形式的人,所占的比例,还是比较少。当然, 对于签订财产协议的时候,遇到离婚等重大事情,会减少很多麻烦;日常生活中,对于财产产生的矛盾, 也会减少很少很少。
并不是建议所有人都签署类似的协议, 每个人还是要因人而异,有必要签署,就签署,也没有额外的含义, 只是对于一些事情,大家提前约定清楚,为了更好,更顺利,更和谐的生活。 财产协议,要以书面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 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 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无论是共有制,单独所有制,还是混合所有制,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生活,幸福的生活,这是核心目的。
(来源: 今日头条)

夫妻一方的收入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