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64年,2015年评为二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承担全区精神卫生医疗、教育、科研、防治、康复等任务。蝉联十五届上海市文明单位,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药物维持治疗优秀门诊、上海市人文关怀心理服务示范点等多项国家级及市级荣誉。新院区位于建华路180号,建筑面积50346平方米,规划床位600张,计划2026年底启用。现因业务发展及临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精神科医师,欢迎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聘。
一、岗位及人数
精神科医师: 10名
二、岗位要求
岗位一:精神科医师,6名
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2.专业:临床医学、精神医学或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相关专业;3.规培: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取得对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为精神医学或精神卫生学相关方向;4.应届规培生优先。
岗位二:精神科医师,4名
要求: 1.学历:博士研究生;2.专业:临床医学、精神医学或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相关专业毕业;3.规培: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取得对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为精神医学或精神卫生学相关方向;4.应届规培生优先。
三、薪酬待遇
1.本科及以上:实行人才派遣制,薪酬待遇参照在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2.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可直接进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四、报名方式
1.投递邮箱: shfxwb1119@sina.cn;2.咨询电话: 021-54245033吴老师;3. 邮件注明:“应聘岗位 + 姓名 + 学历”;附件请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规培合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满即止,具体面试或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