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和探视权,法律上到底怎么规定的?
1. 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能因探视权受阻而拒付;2.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3.即使对方不让你看孩子,你也不能拒付抚养费! 否则,法院可强制执行,甚至列入失信名单;4.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不能因未付抚养费而剥夺;5.《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探视孩子,另一方必须配合;6.即使对方拖欠抚养费,你也不能单方面剥夺探视权。 否则,法院可对你罚款、拘留。
二、对方不给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1. 先协商, 发书面催告;2. 若对方暂时经济困难, 可协商调整金额或分期支付。 若故意拖欠,建议发律师函或书面催告;3. 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4. 若离婚协议/判决书已明确抚养费金额,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查扣工资、存款等;5. 若对方恶意逃避,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追究刑事责任;6. 特殊情况可申请“抚养费先予执行”;7. 若孩子急需医疗费、学费等,可向审理抚养费纠纷案件的一审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三、对方不让看孩子,我该怎么维权?
1. 先尝试协商,明确探视方式;2. 如约定每周几见面、节假日安排等,减少冲突;3. 向法院起诉, 要求保障探视权;4. 提供对方阻挠探视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5. 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孩子”原则,判决具体探视时间、方式;6. 若对方仍不配合,可申请强制执行;7. 法院可对阻挠方罚款、拘留,甚至调整抚养权。
四、法院判过的真实案例
案例1: 南通一对夫妻,男方因女方拖欠抚养费拒绝探视,法院明确:“两者不能互相抵消! ”;案例2: 湖北一母亲因父亲不给抚养费拒绝探视,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并责令母亲配合探视。 法院绝不会允许“你不给钱,我就不让看孩子”的做法!
五、律师建议: 如何避免恶性循环?
1. 尽量协商,别让孩子成为“筹码”;2. 通过调解机构或律师协助,制定双方接受的方案;3. 抚养费可设“自动扣款”,探视权写进协议;4.抚养费建议银行自动划扣,探视权需明确时间、方式;5. 若对方恶意阻挠,坚决走法律程序;6. 法律会保障你的权利, 但别用“违法对抗违法”。 抚养费是责任,探视权是亲情,两者都不能被“绑架”。 一切以孩子健康成长为重。 (来源: 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