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5版) 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即时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5月22日组织验证。 5月23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四、发放入学告知
5月22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完成后, 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学生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小学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 招生纪律
1. 持续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或学生入学。 所有学校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快慢班等。 如有违反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2. 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解决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 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 对报名的学生家长组织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 根据有关规定, 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4. 4月11日-12日, 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各校应提前做好“校园开放日”的设计和方案。“校园开放日” 活动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情况,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校园开放日”活动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等,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5. 对烈士子女、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6.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要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成立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区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7. 为积极、 稳妥地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 须做好相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区教育局中教科、小教科和招生考试中心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处理好有关问题。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网址:
https://www.xuhui.gov.cn/egov/
咨询电话:
54361242、 54361272、 54106183
工作日: 8:30-11:30、 13:30-16:30(中、高考及国定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 54361542、 64380853
线上咨询:http://zsks.xuhui.gov.cn/zxzx/
期间,您也可以通过关注“徐汇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汇入学”专栏,了解详细的招生工作相关事宜。
具体操作如下:
步骤1:进入“徐汇教育”微信公众号,在下方菜单栏点“在线办理”—“汇入学”;
步骤2: 进入“汇治理”小程序后,点教育直通车下方的“汇入学”,即可查看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今年的招生入学政策详情。 (综合自: 徐汇教育)
2026-04-13 总第187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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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关于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