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实施意见》第九条第(一)项,上海市徐汇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注销上海铂越内科诊所超过歇业期限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 上海市徐汇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