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风送暖, 巾帼逐光。姐妹们一定要守护好自己的光芒与权益。从职场到家庭,从人身安全到财产保障,这些与你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定要收藏好、记牢它,做自己的“法治守护者”!
妇女权益的保护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女性撑起了坚实的法治“保护伞”,覆盖生活的方方面面,拒绝“忍气吞声”,学会用法律维权,才是对自己最好的呵护。
一、守护你的“不被侵犯”
人身安全与人格尊严,是女性最基本的权利, 法律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侵犯。
1. 拒绝性骚扰,职场家庭皆有保障: 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实施性骚扰,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明确负责机构、畅通投诉渠道, 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若未履行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无论是职场中的上下级骚扰, 还是生活中的恶意冒犯, 都可勇敢说“不”,及时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2. 隐私不受侵犯,杜绝“窥探与泄露”: 女性的隐私权更需被重点保护, 法律明确禁止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侵扰私人生活安宁,禁止拍摄、窥视他人住宅、 私密活动及身体私密部位,禁止泄露、处理他人私密信息。 面对网络“黄谣”、隐私泄露等侵权行为,可要求侵权人删除信息、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3. 禁止家暴,“家事”亦是“国法”: 家庭暴力并非家庭内部矛盾,而是违法行为。殴打、捆绑、限制人身自由、侮辱谩骂等身体及精神侵害, 均属于家暴范畴。 受害人可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求助, 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的, 施暴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守护你的“烟火与安稳”
婚姻家庭中, 女性的付出值得被尊重, 权益更需被保障, 法律从不忽视每一份真诚的付出。
1. 离婚自由,无过错可获赔偿: 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离婚自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若对方存在重婚、家暴、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女性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新增的“有其他重大过错” 兜底条款,将婚内出轨、沉迷赌博等行为纳入考量, 进一步保障女性权益。
2. 家务劳动有价值,离婚可获补偿: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家务的,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无需以“约定分别财产制”为前提。 这一规定,是对女性在家庭中无偿付出的认可与尊重, 让家务劳动不再“隐形”。
3. 财产分割有倾斜,共同债务不“背锅”: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明确规定“照顾女方”的原则;《民法典》扩大了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将劳务报酬、投资收益纳入其中, 保障女性的财产权益;同时,夫妻共同债务以“共签共担”为原则,一方擅自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不属于共同债务, 避免女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辜负债。
4. 居住权保障, 守住“安身之所”: 对于居住房产属于已故配偶个人财产的女性,可依法设立居住权,保障自身基本居住需求, 无需担心“无家可归”,为弱势女性吃下“定心丸”。
三、守护你的“职场与成长”
职场中, 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 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 守护女性的职业发展之路。
1. 拒绝性别歧视, 就业机会人人平等: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晋升、薪酬等环节,不得歧视女性,不得设置“仅限男性”“男性优先” 等不合理条件, 不得因女性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辞退或限制其晋升。
2. 特殊时期受保护,产假待遇有保障: 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需依法保障其产假、 哺乳假等相关待遇,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拖欠。
四、守护你的“土地与权益”
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同样受法律强力保护, 杜绝“外嫁女”“离婚女” 权益被剥夺的情况。 法律明确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外嫁、离婚或丧偶,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入股分红权等, 均不受侵犯,任何人不得擅自剥夺或限制。
如遇侵害,这样做。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记住这几步,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1. 留存证据: 保存好聊天记录、录音录像、伤情鉴定、转账凭证等,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撑;2. 及时求助:可向当地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求助, 也可拨打 110 报警、12338妇女维权热线;3. 依法维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
法官寄语 >>>
巾帼不让须眉, 法治守护芳华。每一位女性,都值得被尊重、 被呵护、 被温柔以待。 希望广大女性朋友主动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要敢于对侵权行为说“不”,也要学会用法律为自己保驾护航。愿每一位女性,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勇敢绽放,自在生长,活成自己喜欢的模样!
维权热线: 12338(全国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来源: 珲春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