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强亚娟
徐汇城管枫林中队执法人员日前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 东安路上一家商铺, 有施工人员搭建脚手架设置招牌。 施工人员现场未能出示相关占道许可证, 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停止施工, 并要求商铺负责人至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了解, 该商铺负责人抱有侥幸心理, 认为安装店招店牌简单方便,不一定会被城管执法人员发现。中队执法人员对该商铺负责人展开耐心教育,经教育,该店负责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 表示回去后立即整改。
4月6日, 中队执法人员复查现场, 发现该店铺擅自占用人行道的行为已整改。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系首次违法,且积极配合整改,中队执法人员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其免除了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首违免罚,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发生后及时改正,即可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徐汇城管实行“首违免罚”的规定,给予了当事人自行改正的机会。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在日常执法中运用说服教育、 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手段,让广大经营者感受到执法的人文关怀和城市的温度,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温情执法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