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王下班后和三名同事约在饭馆一起喝酒。 酒过三巡后,小王和同事小刘打起了赌, 双方约定,只要小王一口气喝完一瓶白酒, 小刘就输给他500块钱。 随后,小王拿起一瓶白酒一饮而尽。没过多久,小王就倒地不起,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和小王一起喝酒的三名同事需要担责吗?
【以案说法】
需要。 三名同事作为共同参与人,存在劝酒、激将等行为,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 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 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 人民网)

同桌饮酒出意外共饮者是否需要担责?